公祭现场客家风情文艺演出。 长汀县委宣传部供图
海内外客属社团、知名客属人士向活动发来贺电、贺信、贺词。台湾世界客属总会荣誉总会长吴伯雄发来题词:“世客一家、同心同德”;台湾世界客属总会总会长邱镜淳发来题词:“客属同源、和平繁荣”。
马来西亚客属总会顾问、马来西亚太平局绅姚森良先生发来贺词表示,期待客家首府汀州通过举办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大典活动,广联客家乡谊,广交客属好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客家首府汀州经济繁荣发展。
世界客属第二十八次公祭客家母亲河活动现场。 长汀县委宣传部供图福建省客家研究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黄勇表示,公祭客家母亲河大典,以弘扬民族精神和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宗旨,以客家乡情亲情为纽带,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家文化,促进两岸同属炎黄子孙的认知,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方面发挥了正向作用,取得了可喜成效。
长汀是享誉海内外的客家首府,是客家人的聚居地和发祥地之一。龙岩市政协副主席、闽西客联会会长刘友洪在致辞时指出,从晋代起,客家先民从中原筚路蓝缕播迁来到汀州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客家母亲河”汀江孕育了客家民系。明清以后,客家先辈们“源发汀江流四海,派衍华夏播五州”,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世界客属第二十八次公祭客家母亲河活动现场。 长汀县委宣传部供图“两岸一家亲,客家亲上亲;两岸隔山海,山海都是情。”来自台湾高雄的李建兴表示,两岸客家儿女线上线下共庆盛会,可谓“浓浓人情暖人心,蒸蒸事业旺五州”。
据长汀县县长吕莉介绍,公祭大典自199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27次,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40多万客家乡亲回到长汀老家、回到客家母亲河汀江寻根谒祖、观光旅游、投资兴业,在海内外产生了积极反响。她表示,公祭大典增进了海内外客家乡亲的友谊,凝结了客家人共同的记忆,也成为联结海内外客家乡亲的精神纽带,促进了长汀的对外开放和快速发展。(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