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青藤青年节活动现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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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新职业技能培训的坚定布局
“就业是时代之上的一角冰川。经济转型和拐点的阵痛是造成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但同时,新趋势、新业态和新风向也在重塑就业模式和结构。”8月2日,在ISC 2022数字安全人才发展峰会上,环球网校CEO伊贵业分享并阐述了以职业教育促新职业发展的行业理念。
ISC 2022数字安全人才发展峰会主题演讲
在峰会现场,360数字安全集团和环球网校专业共建的战略合作扬帆起航。双方以实际行业和技能需求为基础,合作推出了网络安全运营工程师课程,落实“产、学、研、用、测”一体化的设计思想和模式,在学习感知、技能路径、职业规划各方面全面赋能人才培养。
据了解,这并不是环球网校在拓展新职业课程品类上的唯一落子。在2022年,环球网校结合互联网技能、数字经济、幸福产业等领域用工就业的新趋势、新职业和新风向,先后推出奢侈品鉴定、碳排放管理、中医健康、认知心理等多个技能兴趣学习类目,在运营电商、数据商业、创意设计、个人成长、健康心理和IT技术等板块不断拓界。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品类多且高度分散,在一个系统方向上,产品研发和经验积累都需要很长时间。打造面向就业和职业提升的终身学习平台,在技能培训的领域不断扩展更多的品类方向,将更优质的内容变成学习效果和传播效率更高的产品。这在环球网校是一条难而正确,且必须坚定走下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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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服务:以更精细的产品体系颗粒度提升交付质量
历经20载发展、注册学员量突破4千万、学员满足度95%以上、独家研发人工智能学习平台云私塾Pro……这家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老牌”职业教育企业,却在2022年做了一件看似“慢”下来的事情:梳理标准化,并进一步构筑管理中台。
“我们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梳理各业务链条、岗位职责和协同流程。”来自环球网校项目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向记者说道。这种费时费力又很难在短期内看到效益的“慢动作”,在行业纷纷抢跑的当下属实不易。
“互联网平台进入存量竞争时代,我们需要转向利润增长的新模式,回到产品高效实用,品牌口碑积累的本源。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产品体系的交付质量。”伊贵业这样说。在他看来,这就是环球网校在进一步优化“术”、整合“法”之上坚守的“道”。
修炼内力,向下深挖。基于制度流程的企业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化管理,从流量、销售、运营、产品、教师、教研、服务多环节进行协同和落地。这是环球网校提升聚焦服务承诺,创造学习峰值的“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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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硬核:云私塾Pro对高效学习和考试通过率的赋能
以科技赋能教育,让学习更高效是环球网校的使命。在传统的教与学过程中,“教”与“学”往往很难形成真正的匹配。知识的传递与接收不对称,知识的传递与需求不对应,传递的节奏与能力不适应,是定位到每个学习个体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简单的重复学,复杂的没学会,学会了用不上”。
如何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老师和学员各自的生产力?环球网校借助智能化技术的进步,历经6代升级,独家研发云私塾Pro学习平台,在对学员实现千人千面个性化辅导的同时极大提升了学习完成度和考试通过率。面对行业流量与口碑、体量与技术,重体验和重决策的竞争角逐,获得了市场和学员的双重口碑。
据了解,在打造智能知识体系的基础上,云私塾Pro将历年教材和真题的知识点进行分析拆解,并根据每个知识点的目标层级、考试分值和掌握要求设置成知识图谱。通关一个任务,需要分几步,每步需要掌握哪些知识点一目了然。
在完成知识点量化,云私塾Pro则是打上知识关联标签,结合大数据算法,根据考试目标、剩余时间和学习反馈为每个学员规划动态学习路径,及时给出实际可行的最优方案,助力学员目标达成。
如何学、如何记、如何做对题这三个看似简单却囊括大部分学习痛点的问题成为环球网校云私塾Pro向教学本心回归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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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态:OG学习者社区创构行业新范式
如果说在“什么是真正的终身学习平台”这个命题上,环球网校在品类拓展和洞察发现上给出了一种答案。那么,在回答“如何践行终身学习”中,全新升级的环球青藤在2022年夏季创新推出的OG学习者社区,在公益探索和共创模式上显然具有相当大的想象力。
据了解,OG学习者社区旗下内容IP,大型系列公益节目《潮职》,仅两季便实现总播放量1800万+,单集最高播放量100万+的出圈成绩。业内垂类创先推出的工具IP”职业词典“,也已经收录300+新职业,从职业的从业门槛到技能要求,从职业的自身发展趋势到未来整个行业的发展蓝图,以“职”为定点进行有关职业认知和职业规划的普惠。正式官宣上线仅仅两个月的OG学习者社区在职业教育的发展赛道,已经留下一抹“起跑即领先”的傲人身姿。
这个由环球青藤与全球WorkFace超级社群等诸多生态合作伙伴联合发起和倾力打造的终身学习社区,以“你的职业日记本”为定位,通过开放的社群共创与生态联结,在陪伴式、行动式、沉浸式学习中营造个体的共同学习场域,运营职业微社区集群,打造主理人公会,构建新职业分布式的行动网络,实现彼此连接,彼此赋能,助力终身学习者在没有“围墙”的“社会大学”中激扬成长。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